今年來,為堅決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著力防止和糾正責任不實,目標任務推進遲緩等問題。彌勒市強化機制保障,建立明責、履責、追責責任體系,構建責任清晰,監督有力,合力攻堅的責任體系,確保扶貧工作務實、脫貧過程扎實、脫貧結果真實。
制定下發《彌勒市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細則》,進一步壓實全市各級各部門脫貧攻堅責任。明確市委、市政府、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和市級有關部門、鄉鎮黨委、政府在脫貧攻堅中應該落實的職責任務、攻堅機制和獎懲辦法。各單位都有自己的“責任田”,每項具體問題也有主要牽頭責任人,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能,權責明晰。
市紀委監委切實履行脫貧攻堅監督職能,堅持安排部署到哪里,監督檢查就到哪里,采取日常監督、專項監督、巡察監督、派駐監督等多種監督方式相結合,走村入戶,實地走訪,收集問題線索。制定脫貧攻堅“雙督辦”機制,對脫貧攻堅職能部門、鄉鎮紀委問題線索移交、處置情況進行督辦。對脫貧攻堅發現的重點問題、典型問題、突出問題實行主要領導親自交辦,市紀委常委直接督辦,紀檢監察室包片包案,提級直查快辦。
制定《脫貧攻堅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明確規定了全市各級各部門及領導干部不認真履職或履職不到位應被追究責任的43種行為,明確了4種從重或加重責任追究的情形。對脫貧攻堅工作中工作推進不力,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一律依紀依法嚴肅問責。
截至目前,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收到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24件,處置24件,處理26人,其中,提醒談話18人,誡勉談話3人,通報批評3人,問責1人,黨紀處分1人。(楊婷婷)